大连市档案馆主要职责
[发布日期] 2022-08-02 [责编] 系统管理员
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《关于调整大连市部分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》(辽编发 [2021] 168号) 等文件,大连市档案馆为市委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,归口市委办公室 (市档案局) 管理。
一、主要职责
(一)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。
(二) 接收应进馆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与文献;征集散存在国内外与大连有关的档案资料与文献。
(三)对馆藏档案资料与文献进行整理、编目、解密开放、鉴定、安全保管和统计等工作;做好馆藏档案的技术保护与抢救工作,维护档案的完整,确保档案资料安全。
(四) 开展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,为市委、市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资料和文献提供服务;负责档案资料编研及档案史料陈列展览等社会宣传工作。
(五) 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,负责数字档案馆建设、档案数据管理和电子档案接收保管利用等工作。
(六) 承担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辽公网安备 21020302000126号